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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止一家公司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4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按照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工作相关要求,现将阳光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阳光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市麒麟区翠峰路汇宝大厦B座20楼,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宁德宏,股东:云南宇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良盛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6日已承诺公司从未开展过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且公司未来也不会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该公司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须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请广大金融消费者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特此公示。


 
 经济技术开发区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