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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防疫指挥部关于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3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关于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工作要求和《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第10号通告),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12时起。
      二、恢复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除城乡红白喜事、桑拿、洗浴、足浴、网吧、酒吧、棋牌室、电子游戏厅、游乐设施、电影院、KTV、歌舞厅、健身房、室内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场所暂缓营业外,其余市场主体和农贸市场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要尽快全面有序恢复营业、开市。

(二)全区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严格履行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恢复营业不再实行审批、报备。

(三)全面恢复道路客运班线及公交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包车客运等。取消辖区内高速公路出口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交通卡点,取消进出城区、镇村之间通行证,严禁一切交通硬阻断行为。
      三、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严格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各企业(项目)、经营场所必须全面使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将生成的“出”“入”场二维码张贴在醒目位置,严格扫码出入。

(二)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对本地企业、各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负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区、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包保责任制,以社区、村(组)为单元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对所有入经开区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三)加强餐饮业监管。餐饮单位提倡分餐,合理分流引导就餐人员,避免人员过度聚集,杜绝酒店包餐、桌餐,积极倡导由餐饮企业提供单独送餐服务。严格食品原料采购,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四、对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项目)和各类经营场所,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未严格落实到位,存在较大疫情安全隐患的,一律予以停业(停产)整顿。

 五、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布的通告(公告)中的有关要求,以本通告为准。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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