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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号

发布时间:2020-02-12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号


为全面提高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在市公共场所推广应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

一、推广应用范围:全市所有公共场所都要推广应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进行外来人员管理。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一是各类住宿与交际场所,主要有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是各类洗浴与美容场所,主要有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三是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主要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是各类体育与游乐场所,主要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是各类文化交流场所,主要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是各类购物场所,主要有商场(店)、书店、农贸市场;七是各类就诊与交通场所,主要包括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八是各类服务窗口,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大厅、银行业服务大厅、电信类服务大厅等;九是其他有不固定人员进出的公共场所。

二、推广应用方法:各公共场所单位,在微信中搜索“云南抗疫情”小程序,点击进入,进行单位场所登记,如实登记单位或场所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手机号等相关信息,选择行政区划和街道(乡镇),输入详细地址,提交后生成二维码,下载打印即可通过扫码对本单位(场所)进出人员进行管理。

三、推广应用要求:全市各公共场所单位要在二维码旁明确标注“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请您扫码进入(离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谢谢您的支持配合”的字样,张贴在场所进出关键位置,方便群众扫码进入和出场,并安排专人进行提醒。全市各公共场所单位必须要于2020年2月12日11:00前将“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张贴到位。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推广应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是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大家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在进出有关场所时,扫描二维码后再进入,出去时再扫描二维码方可离开,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