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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察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27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监察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开发区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决议的情况;协助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案件查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督查、检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处理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开发区所属部门的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部门工作效能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纪委、市监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行政治机关首要责任

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是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加强对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四是净化政治生态,用好监督执“四种形态”。

(二)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纪检监察能力水平

一是构建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的纪检队伍;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纪检监察能力水平;四是弘扬廉政文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保持高压震慑,持续用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四)严抓“四风”整治,全面提升干事创业精神

一是强化作风建设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和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

关注群众诉求,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强化信访案件办理;二是扎实开展缠访、乱访、滥访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监管工作;四是开展民生资金、“三务公开”监督专项检查。

)深化政治巡察,压紧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开展了第六轮常规巡察,巡察2个党组织,发现问题33个,提出意见建议33条。按照市委交叉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经开区第七轮社区巡察,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协调市委巡察办抽调富源县交叉巡察组参与经开区第七轮社区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104个,提出意见建议78条。同时从纪检监察、财政、公安、扶贫和组织人事部门选调精干力量组成巡察组参与罗平县委第十轮巡察,学习借鉴周边县区巡察工作先进方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经开区巡察人员工作锻炼。组建了21名副组长28名成员的经开区巡察工作人才库,充实巡察队伍

(七)注重严审严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成立了经开区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启动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审计范围逐渐从单一工程结算审计向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转变,增强审计工作覆盖广度和深度。2019年,完成建设项目结算审计76件,送2.34亿元,审定2.03亿元,审减0.31亿元,审减率13.2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纪检监察工委3个科室:纪检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监督审计室,同时含巡察办的人员及经费。

纪检监察工委(含巡察办)实有人数 17人,其中:在职在编6人、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87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总支出3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6万元,占总支出的22.40%;项目支出281.55万元,占总支出的77.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8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万元,占基本支出8.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55万元。

(三)年末结余情况

2019年决算年末结余9.76万元,主要是审计工作经费、纪委专项工作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81.26万元,占支出的22.40%;项目支出(审计业务、纪委专项经费)281.55万元,占支出的77.6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接待人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检监察工委资产总额3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6万元,固定资产16.3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73 

16.367

16.367 

     

16.3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3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纪工委)2019年度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