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再就业工程;综合管理区内劳动用工;组织实施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营运、管理工作;管理区域内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并监督检查;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成地方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搭建就业平台,服务辖区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19年新增转移就业465人,培训民族歌舞表演、餐厅服务员、民族手工艺制品、育婴员4个工种284人,补贴金额23.41万元,创业培训1期5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7%,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3次,特殊工时制审批2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214人,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开发公益性岗位132个,发放创业扶持贷款31户,带动就业73人,扶持高校毕业生8人,妇女20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2人享受补贴9万元。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常规检查5次87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次,检查用人单位67户,涉及劳动者2110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0件,挽回116人农民工经济损失61.65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700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6244万元;参加工伤保险12609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2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6194人,征缴生育保险基金356万元:参加失业保险5016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205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754人,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047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103人,收缴保费366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54368人次648.2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养老补贴303人次3.12万元,发放丧葬补贴178人22.65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505人收入5166万元(含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363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1896人次948万元,积极做好36人 “中人”待遇清算工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63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22.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审核拨付15.14万人次3300万元,生育保险支付28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核拨付9.8万人次1600万元,为企业退休人员及时发放了3960人次846万元养老金,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上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隶属开发区地方事务局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张勇,经费支出由地方事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地址为市三江大道康居瑞园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无人员编制,实有在岗32人(其中聘用制工作人员29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为便于工作开展,内设劳动保障监察科、综合科、财务科、医疗保险征缴科、医疗保险审核决算科、社会保险科、就业管理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8个内部科室。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无人员和车辆编制,在职在岗实有,事业人员3人,聘用制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收入(含代列的社保基金)42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市级统筹,在基金账务中列收列支,不发生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42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9万元,占总支出的96.9%;项目支出132.81万元,占总支出的3.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市级统筹,在基金账务中列收列支,不发生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5.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5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市级统筹,在基金账务中列收列支。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41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132.81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促进金融支农支出及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市级统筹,在基金账务中列收列支,不发生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9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5%;农林水类支出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2.无外交类、国防类、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决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万元。具体支出是:办公费支出13.53万元,印刷费0.32万元,电费3.14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0.19万元,会议费5.36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委托业务费3.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万元,固定资产94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1元,其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无增加(减少)。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67.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 | 27 | 94 | 0 | 0 | 0 | 94 | 0 | 0 | 0 | 1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固定资产采购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企业职工先养后退养老保险金及独生子女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贴息配套补助、医疗救助等基金由社保中心进行决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