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经开区综合执法局通过鼓励文明行为、处罚不文明行为方式,集中宣传、施行《条例》,让市民对《条例》和文明有更深的认识感,进一步增强遵守、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正向鼓励为主。在大花桥公园、翠峰西路中海加油站摆设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98人次,为市民讲解《条例》具体内容。安排便装队员为排队上公交,文明养宠,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等文明行为点赞、送上小礼品等激励方式,引导群众争做文明市民。全天,共发放文明行为激励小礼品378份。
行政处罚作保障。针对不文明行为,综合执法局做出重点部置,加强巡查,重点查处了白石江经开区段垂钓,携规定外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和乱停乱放、乱堆乱摆、乱拴乱挂、乱吐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全天,共查处不文明行为89起, 罚款2600元,下达《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26份。
多数受罚人看到了正反的对比、想到了群体不文明行为的后果,端正了认识,决心从一言一行注意起,争做文明市民,增强了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综合执法局 张有安、孙庆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