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是为适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转型而设立的一个新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托管的麒麟区西城街道、翠峰街道、马龙县通泉镇大海哨居委会共150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治安管理、服务群众及群防群治等工作。独立编制机构1个,内设8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所。目前,有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逻特警大队、西城派出所和南海子派出所。各部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内部职能分工,分别从事组织指挥、干部管理、纪律监察、执法办案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开发区公安分局在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开展防风险护稳定、扫黑除恶、侦防命案和侵财案件、维护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发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发区公安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2.16万元,占总收入的97.4%;其他收入109.84万元,占总收入的2.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2%,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力度增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03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4万元,占总支出的74.36%;项目支出1035.82万元,占总支出的25.64%。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83%,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日常支出3003.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级别工资等政策性正常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5.8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8.38%,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网络运行及维护2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购建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518.3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民警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办公场所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科目397.48万元,属国家保密局或省保密局认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科目,具体科目及主要用途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1%,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力度增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日常办公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4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维稳处突、治安防控、案件侦办、执法办案、民警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办公场所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8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42.57万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61万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21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1万元,下降8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6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和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案件侦办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60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2万元,固定资产2305.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8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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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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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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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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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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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06.37 |
301.2 |
2305.17 |
574.19 |
530.4 |
1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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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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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