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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中共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2018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开发区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决议的情况;协助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案件查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督查、检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处理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开发区所属部门的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部门工作效能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行政治机关首要责任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压实党工委、各基层党(工)委和关键少数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认真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了经开区2018年述责述廉会议,规划建设局等7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廉,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的意识;经开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都书面报送了2018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经开区各级纪检干部都做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培训,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工委专题学习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并在瑞和公园制作了3期《监察法》宣传专栏,提升群众对《监察法》的认知度。撰写相关理论文章10余篇,并在市纪检监察学会2018年学术交流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三是推进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的要求,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做好督察组转办交办的案件,共处置移交经开区问题线索2件,责任追究5人。四是加强对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经开区纪工委书记向市委、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报告了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工作情况;经开区7个基层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五是净化政治生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经开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人次,提醒谈话42人次,批评教育41人次,诫勉谈话22人次,函询3人,纪律处分6人,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2.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纪检监察能力水平

一是构建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压实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工委书记与各党(工)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书记、纪检委员分别发放《经开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纪实手册》200余册,把手册记录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检查考核的量化指标,细化目标,落实到人。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各基层党总支书记、中心(办)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网络。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开展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以开展经开区2018年度部门社会评价工作为契机,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效的督促各部门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的纪检队伍。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制定了《经开区纪工委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经开区规章制度汇编》,让纪检监察干部抓好自身建设,强化自我提升。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制度。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强团结出效率。调整充实了纪检监察班子和干部队伍,提拔了2名、调整充实了2名领导干部,新招考了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了适岗适位,人尽其才,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纪检监察能力水平。到会泽县纪委进行交流学习,吸取优秀经验助推经开区纪检监察工作,31人次参加了中纪委、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专题培训班。组织街道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开展了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信访工作、案件查办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五是弘扬廉政文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红色文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纪工委成为经开区第一家省级文明单位。以三元宫为主体,打造了经开区红色文化网上廉政展厅。新建冯官桥社区、王三屯社区、西城派出所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丰富完善了廉政文化的新内涵,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3.保持高压震慑,持续用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经开区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现场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每月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并完善工作台账和协作联查机制,制定下发了《经开区纪工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与政法委等部门形成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接访移交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开展涉黑涉恶两排查、两收集线索收集上报工作。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监督检查。制定督查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2个创文督查组,1个约谈组和1个问责组,对创文工作进行实时督查,共开展专项督查10轮,实现了创文责任单位全覆盖;发出创文白色督办单72份,共开展问责处理4批次12人,基层纪检部门开展问责处理2批次6人,使经开区创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四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西城街道组织党员干部以参观改革开放成果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机关党委、公安分局、政法委等部门分别组织了干部职工到监狱、省第四监狱等地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活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情景式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真切体会到了高墙与现实的反差,对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4.严抓四风整治,全面提升干事创业精神

一是强化节假日期间的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在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开展了专项纪律作风检查,把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职务消费、工作日禁酒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开展明察暗访60余次,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和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2018年,2名领导干部报送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330人次报送了外出报备情况登记表,对1名未认真执行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5.深化政治巡察,压紧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

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经开区巡视反馈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整改提升,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经开区巡察工作,开展了第四轮常规巡察,巡察2个党组织,发现问题30个,提出意见建议30条。开展了第五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党组织3个,发现在涉黑涉恶工作方面的问题11个,提出惩治涉黑涉恶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对西城街道和翠峰街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整改完成90%以上,提出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7个,提出意见建议25条。通过巡察,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严格的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6.规范平台载体,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强化信访案件办理。设立了13个诉求中心(室),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规范信访件受理、审批、办理程序,确保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接待群众来访共7152人次,同比增长273%18%,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深入开展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监管工作。对2个街道、10个社区开展2次了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现场监督检查,2018年经开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脱贫攻坚模块共录入信息15件,群众诉求模块共录入信息155件,均已办结。三是开展脱贫攻坚、民生资金、三务公开监督专项检查。按照市纪委要求,把脱贫攻坚监督卡张贴到街道、社区,对经开区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经开区驻会泽大井镇扶贫工作队提出了纪律作风专项要求,强化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年中,联合经开区财政局开展了低保、财务票据、小金库治理等监督检查,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建立健全了三务公开制度,对经开区所有街道、社区、小组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

7.注重严审严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严格执行新时期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切实把投资审计转变到事后监督的轨道上来;全力配合好省审计厅对经开区的全面审计工作。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人员由1名增加到4名,建立了投资审计项目管理AB角、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三级复核机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逐渐从单一工程结算审计向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转变,增强审计服务的层次、深度;2018年审计结算项目共79件,与2017年同比增长80% 报审总金额2.97亿元,审定金额2.8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科室设置情况

纪工委内设3个科室:纪检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监督审计室。

2.人员情况:

纪工委实有人数 17人,其中:在职在编6人、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2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决算总支出28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0万元,占总支出的48.70%;项目支出145.45万元,占总支出的5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138.10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3%;公用经费支出17.09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12.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45万元。

(三)年末结余情况

2018年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决算年末结余18.50万元,主要是纪委专项工作经费16.43万元;工程审计服务费结余2.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开区纪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138.10万元,占支出的48.70%;项目支出(审计业务、纪委专项经费)145.45万元,占支出的51.3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接待人次65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万元,主要是日常机关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53215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53215元。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1101—行政运行: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011102—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是机关运行公务支出;

2010804—审计业务:主要审计中介机关委托劳务费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领导工作经费支出;

2011308—招商引资支出:主要是招商工作支出。

2013105—专项业务支出:主要是廉政谈话室建设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机构运行相关支出。

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中国共产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