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类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
4.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发布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信息。
6.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7.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根据经开区管委会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驰(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与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12.承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班子带队伍、强执行讲团结出效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与不断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年初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培训计划,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以铁一般的担当和铁一般的纪律落实好各项任务,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2.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巡查组巡查反馈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巡查经开区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分解、细化各隐患和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具体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踪并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市巡查组对经开区巡查反馈问题和隐患共70项,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9项。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开安办〔2018〕8号),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和整改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通过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把复产验收关。二是抓好“两会”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经开区“两会”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及时跟踪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统计、汇总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性总结、报表等材料。2018年,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80余户(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460余项。同时,积极配合经开区经发局、建设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全力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是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经开区实际,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经开区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25余家,下达检查记录25份,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58余项,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31条。四是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四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50家企业及时修改完善企业基础信息,截至目前,企业基础信息完整率达99.93%,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按照“一企一标”要求及时修订适合本企业实际的个性化安全检查标准。同时,督促企业将职业健康检查标准纳入长效系统,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两位一体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每月对标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并及时整改销号,对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和专家查隐患及时录入长效系统。企业自检自查每月上报率、检查标准自定义率均达100%。
5.认真落实食品小摊贩备案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全面推进餐饮分级量化、明厨亮灶及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局要求,结合食安城创建、创卫复审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小作坊、小摊贩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共登记小作坊8户,小摊贩备案139户。与此同时和综合执法局结合辖区实际多次研判,通过说服、引导等各种人性化工作措施逐步规范辖区内的烧烤摊点经营区域,逐渐形成了鸡街、冯家冲、长青路等夜市集中区域。
6.食品药品风险监督抽检。在狠抓市场整治的基础上,我局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制定食品药品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拟定2018年度食品药品工作要点。确保食品抽检数量要达到每千人4 批次的标准。2018年共完成各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321批次,其中:国家级食品抽检3批次,市级食品抽检48批次,区级食品抽检196批次,食品流通餐饮“你点我检”26批次,白酒专项抽检40批次。保健品5批次,化妆品3批次。
7.创新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基础。 一是积极与党政办、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梳理经开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省级权限5项,市级权限37项,县(区)级权限33项,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类证照,可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证照分离”改革后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再纳入“对照合一”“证照同办”范畴。二是深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工作,并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截至2018年11月,为220户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三是规范登记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的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材料规范、规范经营范围登记,着力夯实改革基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开区共有企业43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个体工商户13138户。2017年年末个体工商户总在册10899户。2018年1至12月,市场主体登记共4042户 ,其中,企业共登记1599户(设立815户、变更784户),个体户4693(设立2875户、变更换照1818户),个体注销98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服务工作,实现了企业数量增长20.3%,个体工商户数增长26%。四是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完成办理登记的企业及个体涉及后置的双告知工作共22635户
8.2018年度年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及时传达市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的精神,并制定了《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纳入调度,科学统计。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同时,通过简易注销、吊销等手段有序减少僵尸市场主体数量,提高市场主体质量。三是及时督促,定期通报。从3月起,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年报提醒和经营异常主体的督促力度,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办理年度报告,督促经营异常主体办理移出业务。四是适时组织开展年报工作培训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督查并通报企业年报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开区2017年度企业年报3604户,年报公示率96.65%,个体年报4447户,年报公示率9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5户,年报公示率100%。并且企业年报位列全市第四名,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并受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报表扬(曲工商企监字〔2018〕24号)文件。
9.积极开展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机制。二是对经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2家成员单位开展操作系统培训,同时结合电话、QQ、微信等社交软件指导各成员单位,并采取“上门服务”等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运用系统,统计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和抽查清单并录入系统,指导各单位完成市场主体库的认领,保证双随机抽查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及时指导“双公示”的录入工作。三是2018年在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要求和指导下在云南工商一体化系统共进行3次随机抽查任务,共计抽查市场主体600余户。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情况:经开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正在进行中,截至日前各单位建立“双随机”抽查任务共65个,已完成48个,其他双随机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经开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任务,确保年底考核不被扣分。
10.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开展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对各超市、学校及周边环境、农贸市场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事件3件,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35个,受理并解决投诉32余起,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二是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质监局工作安排,在经开区范围内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经排查经开区范围内无钢材生产企业,3家钢材销售企业产品进货渠道正规,手续完备,未发现来路不明的产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对商场、超市、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对开展对案件的查办力度。四是做好消费者维权投诉工作,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12315、12331、12365、12350四个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441起,办结441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82.22万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五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根据食品省抽不合格产品,立案查处2家销售散装白酒的门店,上交罚没款人民币10050.00元;根据举报立案查处1家销售过期食品的门店,上交罚没款人民币3000.00元;立案查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1家生产企业,上交罚没款人民币20000.00元。以上共计罚没人民币33050.00元。以上4起案件无复议、无诉讼。五是根据《市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我局及时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专项斗争。截至目前我支队深入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200余家,开展线索排查,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线索。
11.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全年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3月组织召开了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下发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安排部署了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局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共签订6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已与经开区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签订了99份责任书。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结合重点时段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2.018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35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7余家,抽查设备117台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4份。三是开展特种设备专题知识培训,对60多家企业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宣贯培训并进行了考试,提高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使用特种设备。四是扎实开展了“安全月”系列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为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处置能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万达广场组织了一场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部分企业参加了演练观摩。在“安全月”期间,针对人员密集的商场、住宅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向市民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册60余份,增强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了解。
12.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一是对2017年获得云南省名牌、市名牌产品的企业,报管委会进行表彰奖励,提高企业参与名牌创建的积极性。二是选出质量稳定,效益好,有培育潜力的产品,列入2018年云南名牌、名牌培育滚动计划,对列入名牌培育计划的企业和产品,进行了重点帮扶,推动企业做好名牌申报工作,2018年共组织5家企业的5个产品申报云南名牌,3家企业的3个产品申报名牌产品。三是积极培育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经过筛选培育、培训,共有云南浩祥服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了2018年市长质量奖。四是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万达商业广场、万乐城等大型商场的电器产品以及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开展了年度巡查,并做好获证企业换证帮扶工作。2018年共开展产品质量巡查12次,帮扶企业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次。四是对2017年存在质量问题的4家烧结普通砖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帮助企业进行质量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五是配合国家、省、市质监局完成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共完成了1家铝合金加工企业、4家烧结普通砖企业、2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企业、2家定量包装商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抓好产品质量,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五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经开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印发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部门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各部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六是结合经开区实际,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组织企业开展了九月“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1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1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98万元,占总支出的67.98%;项目支出2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29.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9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78.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6%;公用经费66.7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7.4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合计决算数对比有所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省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76.11%。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接待人次12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资产总额38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23万元,固定资产182.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8.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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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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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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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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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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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3.65 |
201.23 |
182.42 |
18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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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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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资产总额38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24万元,固定资产182.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8.06万元。增加执法记录仪、保温箱、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等食品药品监管设备,账面原值8.061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