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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附件3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经开区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林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3、负责经开区管理范围内涉及不动产抵押、质押、入股等不动产他项权的登记工作;

4、负责拟定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5、负责经开区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6、负责经开区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1-2月底根据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进度,落实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公场地;

2、2018年3月底按照社会化购买服务形式,完成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3、2018年4月底完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公设备采买;

4、2018年5月底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登记系统软件供应商对接,结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及经开区实际,确定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和登记范围,完成登记系统平台建设和设备调试;

5、2018年6月底完成聘用人员业务培训,正式启动经开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6、2018年7-9月底与国土、房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确保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7、2018年10-11月底完成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再造业务流程,拟定登记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8、2018年12月底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快速办理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4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2017年没有决算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万元,占总支出的45.18%;项目支出20.18万元,占总支出的54.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2017年没有决算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20.1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采购经费15.18万元;原始土地登记档案整理费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2017年没有决算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部门工作经费、季度绩效工资、聘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原始土地登记档案整理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年初没有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万元,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没有上年对比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5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劳务费15.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0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资产总额2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1万元,固定资产15.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69 

11.61 

 

15.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