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曲开环查(扣)字〔 2018 〕1 号
云南冶金云芯硅材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252823913
地址:云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白荣林
我局于 2018年 4 月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主工艺管道内废气阀门泄漏,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污染。以上事实,有经开发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废气泄漏处的1个阀门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 7 日(时间从2018年4月3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9 日止);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原地),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