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经开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云南云大科技农化有限公司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固定污染源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要求。
据了解,云南云大科技农化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经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立项,建设植物生长调节剂、绿色农药制剂、原药生产线,年产高效植物生长剂150公斤,500吨杀菌剂、10000吨绿色农药。
检查人员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查看和询问企业环保负责人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完整性、自行监测工作是否按方案开展、信息是否按要求公开、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因子是否达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方面开展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落实好固定污染源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要求。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落实核查工作,是掌握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计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者:平述煌;编辑:朱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