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主要负责开发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督查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行政法规、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查办有关案件、纠正部门和行政行业的不正之风;理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区内财政预算、财政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负责开展区域范围内巡察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含巡察办现有1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长期聘用3人、招聘研究生4人、临聘2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含巡察办现有领导职数4名,内设四个科室,分别是纪检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监督审计室、巡察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班子带队伍,强执行讲团结出效率。理顺部门科室设置和科室职责,抓好部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和科室合力,强化执行力度,推进工作效率。
2、全面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尤其是要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提法、新思路,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市纪委、经开区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创作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文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纪检监察知识竞赛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经开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的监督检查。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开展1次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活动和1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纪检系统举办1期党风廉政知识讲座;年中、年底完成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工委、纪工委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测试;组织举办1期纪检监察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廉情谈话、交心谈心活动,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全覆盖。
4、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不少于4次;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纠治力度;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小金库治理、公车使用、职务消费、工作日禁酒令、工作纪律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少于6次;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和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和报告个人财产制度;加大治慵治懒力度,严肃查究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为官不为”等问题。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执纪。
5、信访及案件办理。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网络建设,认真做好案件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征地拆迁、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认真做好“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信访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6、民生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运行,加强民生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经纪律、廉政文化、党纪党规的学习和培训。
7、“三务”公开。建立健全“三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办事流程公示内容,充分利用机关、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公园等有利条件,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居务、政务和财务公开栏,对各部门行政许可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机构、服务承诺及限时办结等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公示。
8、内部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经开区相关审计规定,按照相关工作制度,根据管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管委会内设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三公”经费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工作。2018年组织对管委会部分内设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三公”经费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9、经开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审计工作,按照省、市新的审计工作要求,加强和市局的沟通,以得到市局经常性的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协调好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保证经开区各项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
10、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云南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与经开区管委会要求,按照相关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跟踪审计,包括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
11、绩效考核。组织开展部门季度、年度及重点工作考核,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机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部门季度绩效及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工作。
12、社会评价。通过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对各部门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13、巡察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巡察工作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巡察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在编人员8人、长期聘用3人、研究生4人),非财政供养2人。
无离退休人员。
无公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万元(本级财力5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业务工作经费、审计中介费、巡察工作经费、工会费、职工福利及职教费、部门接待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45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工会费、职工福利及职教费增加。
(二)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18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计中介费以及拨入巡察工作经费及补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人员工资192万元,部门接待费1万元,工会费、职工福利及职教费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