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2018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街道搞好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五保供养人员、孤儿应保尽保;做好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2008年5月,属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法定代表人是张勇,法定地址为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三岔社区鸡街新区(8-21),人员编制3人,在编干部职工 1人,实有人员(含临工)4人。为便于工作开展,内设民政民宗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不断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在2016年原有保障标准基础上于2017年7月将辖区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4元,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类从260元/人/月提高至270元/人/月、二类继续执行170元/人/月标准、三类继续执行123元/人/月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51元/人/月提高至505元/人/月;二是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以加强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2017年,经开区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累计调停低保对象21户53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3户34人、城市低保对象8户19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户1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47万余元(含提标资金)。
(2)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特困人员供养认定实施细则》,完善特困供养配套政策,严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条件和程序,对特困人员供养重新进行申报认定,符合条件40人通过审核审批,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补助金由经开区民政局按季度组织发放,委托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山信用社直接发放到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累计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25.55万余元(含提标)。
(3)大力提高医疗、临时救助工作水平
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坚持每季度救助一次,2017年大病医疗救助累计救助65人49.9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255人31.2万元
2.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2017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264人143.8万余元。
(2)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2015年冬季和2016春季年接收退役士兵共30人。其中已选择自主就业有26人(2015年9月退役士兵17人,服役2年17人,有7人是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退役士兵9人,服役16年1人、服役10年1人、服役8年1人、服役5年6人;其中:服役16年荣获三等功1人;服役5年荣获三等功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人(其中服役12年1人,服役16年3人),发放 2016年经开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6人,共计35.28万元;发放2016年1月-12月义务兵教书优待金发放52人,共计42.5516万元。
(3)八一”期间,向广大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并赠送了慰问金。同时,经开区对268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包括烈士子女,伤残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5岁以上在乡退伍军人赠送了慰问金。全区“八一”期间仅慰问活动就投入了8.04万元。2017年春节前,对辖区内268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共计134000元。
3、多管齐下,殡葬改革有效推进
殡葬改革工作以来,经过多方协协同配合,经开区在各个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了宣传画册3万余份和宣传语音光盘,印制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荐殡葬改革的通告》、户主告知书、党员承诺书4万余份并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对外发布通告,确保殡葬改革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完成了经开区死亡人员及火化率的统计,完成了经开区殡葬改革工作文件的起草、整理、下发,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勘界、设计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考核工作,排名第三名。
4、加大投入,完善老年活动基础设施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经开区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60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床位200个,规划建设有老年公寓、健身中心、文化娱乐室 、康复中心等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立项、环评、土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平面规划等手续,已完成地勘、场平等前期,目前平面规划已通过审批,地勘报告审查,施工图审查,项目初步设计,人防、地震、造价,招投标、开工典礼等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2017年完成养老固定资产投资7089万元。2017年共投入资金26.08万元用于社区老年人活动场地建设,共新建门球场1块,修缮2块,新建农村文化活动广场1个,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运动环境。
5、全面贯彻落实惠老优待政策
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在发放中严格发放程序,通过到户核查、电话抽查等各种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死亡、迁出等信息动态。督促和指导各社区按规定认真填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申请审批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及时重新调查核实,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按半年周期发放,其中80-89岁600元/年/人,90岁-99岁1200元/年/人。补助金额以银行卡方式下发,并明确领取人为老人本人或是老人的近亲属。全年共向766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计46.63万元。截至目前,2017年为区内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共492本,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优惠政策和照顾待遇,切实发展老龄事业,共绘幸福晚景。
二、预算单位进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部分供给单位1个;无特殊供给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在编干部职工 1人,实有人员(含临工)4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万元(本级财力10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儿童福利9万元;
2、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万元;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万元;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万元;
5、临时救助支出50万元;
6、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万元;
7、老龄事务50万元;
8、其他民政事务支出6万元;
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万元;
10、城乡医疗救助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优抚工作抚恤金427万元;
2、生活补助费67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基本支出1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预算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