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职能及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主要负责开发区内民政、民宗、残联、老龄、老体协、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烟草、林业、水务、移民、气象、扶贫、扶贫以及护林防火、抗旱防汛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重点工作,一是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六个到村到户”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开展扶贫,帮助解决资金和项目困难问题,积极协调争取资金340万元,投入罗小村苗寨进村道路基础建设;争取农机补贴10万元购置青饲料切碎机100台,整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基金70万元,用于晏官屯苗寨进村道路硬化;争取到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苗寨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争取农村新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100套,上级每套补助1000元共10万元,帮扶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争取农业产业项目发展资金70万,用于支持苗寨养殖业培育发展;争取农业生物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用于苗寨中草药项目发展;购买1000只优质鹅苗免费赠送给贫困户养殖,并联系厂家提供免费技术指导,有效整合产业扶贫的资源和力量,促进贫困农户持续增收,实现稳定脱贫。二是通过发展产业、技术培训和改善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帮助脱贫,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组织贫困户参加“春风行动”就业招聘及岗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互联网+农业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的技术水平,通过提高技术适应岗位就业脱贫。四是即时将2016年财政资金贴息资金100万元、银行贷款700万元额度下达给街道,确保财政贴息资金能够惠及于民,有效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五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2016年确定西城街道大海哨社区乌撒庄居民小组、西城街道大海哨社区大龙潭居民小组,翠峰街道王三屯社区大坡居民小组、晏官屯社区河湾居民小组 4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点;重点抓好翠峰街道晏官屯社区罗小村苗寨、西城街道大海哨社区响水街小村2个示范点建设。响水街小村示范点总投资1000万,现正开展施工建设,进展顺利;罗小村苗寨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点)预计投资1720万元,建盖33套安置房,规划、施工图设计、前置审计、招投标等已完成,现开展建设施工,进展顺利,2016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西城街道大龙潭、乌撒庄,翠峰街道大坡村、河湾村四个建设点规划设计均已完成。六是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共出动宣传车辆262台次,出动宣传人员986人次,检查各卡点和瞭望塔462次,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115份,对林区内25个施工单位(点),顺利完成去冬今春森林防火任务,2016年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0.8‰的森林防火控制指标。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对经开区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于6月初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筹措资金储备防汛抗旱物资,现共储备水泵15台、发电机10台、帐篷15顶、编织袋4万余条、木桩1.5万余棵、其他物资若干。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成立于2013年5月,财务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隶属经开区管委会,单位负责人是张勇,经费支出由地方事务局局长审批,地址为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三岔社区马街,为便于工作开展,设置综合科、农业综合科、民政民宗科、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部门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决算总收入160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减少918.98万元,主要原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竣工决算、农林水支出等项目资金结余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6%,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1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增加38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支出,农林水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支出较上年增加,地方事务局人员经费、部门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6.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78.74万元。主要原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支出,农林水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部门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16年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627.1万元,主要原因地方事务局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公车改革以及维修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行政运行。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业及媒体宣传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各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保护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7.农林水支出29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及水务开展各项调研,支持项目发展,保障基本设施合理化运用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9.其他支出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部门其他公共事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504人,接待费开支3.7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工作、协调麒麟区、马龙县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公务用车改革,使得公务出行用公车量大幅减少,节省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8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事务局部门人员经费、部门工作经费以及协调工作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