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职能及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再就业工程;综合管理区内劳动用工;组织实施区内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营运工作;管理区内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并监督检查;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成地方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服务辖区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举办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新增转移就业609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6人、创业培训2期103人,劳动合同签订1903人,签订率97%以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945人;城镇新增就业653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1%,开发公益性岗位105个。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常规检查9次,涉及劳动者近3500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结案20件,共涉及农民工619人,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451.2302万元,发放贷款90人,扶持高校毕业生3人,妇女52人,带动就业231人,受理小微企业申请66户,通过初审50户,带动就业253人。三是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0家3681人,养老保险138家3425人,失业保险104家2800人,工伤保险180家5551人,生育保险参保137家2652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228人,顺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参保25家753人,离退休人员108人,完成10720人的社保金融卡制卡任务,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上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隶属开发区地方事务局管理,单位负责人是杜世和,经费支出由地方事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地址为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三岔社区,单位无人员编制,现实有在岗30人(其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为便于工作开展,内设劳动保障监察科、综合科、财务科、医疗保险科、社会保险科、就业管理科和居民养老保险科7个内部科室。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无人员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收入126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77万元,占总支出的88%;项目支出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7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促进金融支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农林水类支出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8%。
2.无外交类、国防类、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决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7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自己拨付进行预决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小额担保贴息配套补助,企业职工先养后退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生育费由社保中心拨付进行预决算。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