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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8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四局.XLS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产业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产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产业园区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2.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3.负责产业园区管理,制定产业园区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陈烨园区内已收储土地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4.制定产业园区服务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和代办服务,协调帮助解决入园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5.积极引入投资、金融、通信、邮政、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机构和规划、设计、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设立园区服务超市,为入园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6.积极向上级部门协调争取园区发展资金,帮助入园企业申请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发展资金、专项扶持资金、贷款融资和申报名牌企业、商标等工作。7.负责产业园区各类经济统计的汇总上报。8.负责开发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的管理。负责园区的外宣、外联、科技交流与合作、整体形象包装与策划等工作;为孵化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拟定入孵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科技成果在园区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工作。9.负责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法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投资企业和项目做好服务10.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盯核心目标,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引进国内市外到位资金30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省外到位资金25亿元,同比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341.25万美元,同比增长5%。(注:此项指标最终以市级下达为准)

2.牵头完成《经开区培育具有比较优势产业体系专题研究》课题任务

总结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课题合作的经验,妥善协商终止合作关系。洽谈寻找一家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公司继续开展课题调研任务,认真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全面完成《经开区培育具有比较优势产业体系专题研究》课题任务。

3.配合做好2017年国际蓝莓大会筹办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2017年国际蓝莓大会筹办工作。确保联想佳沃(云南)蓝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整体工程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

4.落实包保服务,促成签约项目落地达产。

做好签约项目包保服务工作,解决重招商、轻服务问题,努力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成功率。配合项目包保组,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对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对在建的项目,要加强对建设进度、资金落实的督促检查,使其尽快建成投产;对已建成投产的项目,要加强联络与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和规模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

5.做好跟踪洽谈,促成一批在谈项目签约。

加大在谈项目跟踪力度,集中研究在谈项目谈判策略,力争促成云南城投城市综合体、爨文化国际艺术交流中心、北汽福田新能源汽车城市展厅、农校教育补短板项目、文化产业创意园区、汇鼎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出口基地、智能装配式建筑建材生产基地(冷弯薄壁轻钢结构房屋)、辣魔王魔芋深加工和精粉加工、远大医药集团、鸿一月饼等项目签约,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全年累计签约招商引资项目6个,到位资金项目4个,开工项目2个,投产项目2个。

6.开展精准招商,助推三大产业集聚发展。

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与消费品加工3大产业,收集整理各产业知名企业信息,认真分析与经开区产业发展结合点,力争引入1-3个产业项目签约,推动产业聚集发展。

7.加强项目储备,科学包装招商引资项目。

围绕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需求,重点做好生物产业、食品与消费品加工、电子信息类项目的包装,全年包装项目不少于6个。

8.拓展招商渠道,广泛构建招商引资网络。

积极主动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加强与经开区现有企业沟通联系,主动登门拜访驻曲商会、驻滇商会,定期与省外商会、招商中介机构联系,加强与成功园区招商部门、市政府驻外招商分局、省市经济部门的联系,开展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合作招商广泛拓展招商渠道,构建“立足、做好省内、面向全国、走向境外”的招商引资网络。

9.闻讯主动出击,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充分利用收集整理的目标企业信息库,结合经开区实际,找准结合点,主动上门对接、登门招商,推动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建设一批高端项目,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

10.注重宣传推介,打造省内知名投资洼地。

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大力宣传开发区,宣传推介经开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成熟地块,立足长远,助推招商引资工作出成绩、上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投资促进四局决算总收入65.31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536.4万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3.564万元,占总收入的5%。与上年对比增长了百分之70%,主要原因分析是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增加了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5.3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6273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24.461367万元,占总支出的45%;年末结转结余5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68%,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增加了一人,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投资促进四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5627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887.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0.6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4.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投资促进四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61367万元。主要进行外出招商引资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5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75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8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864万元。

2016“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接待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投资促进四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投资促进四局购置公务用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投资促进四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0人,接待费开支1.9864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0.08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范围)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投资促进四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经开区投资促进四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