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开发区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决议的情况;协助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案件查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督查、检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处理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开发区所属部门的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部门工作效能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民生资金监管;“三务”公开;审计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 ;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宣传教育;社会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审计局)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经开区纪工委决算总收入26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决算总支出2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6万元,占总支出的30.46%;项目支出172.51万元,占总支出的69.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基本支出75.56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95%;公用经费支出19.68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2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51万元。
(四)年末结余情况
2016年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决算年末结余13.83万元,主要是巡察工作经费结余11.334元;工程审计服务费结余2.123万元;领导工作经费结余0.373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开区纪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75.56万元,占支出的30.46%;项目支出(审计业务)172.51万元,占支出的69.54%。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