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开发区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决议的情况;协助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案件查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督查、检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处理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开发区所属部门的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部门工作效能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所属单位共1个,即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含巡察办财务总收入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3万元(本级财力3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占总支出的39.94%,项目支出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0.0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万元,包括审计中介费2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1.7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9%;巡察工作经费及补贴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巡察工作经费列入纪工委(监察审计局)。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附件
1、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2、部门“三公经费” 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