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街道承担的职能职责共7大项。一是机关日常运转协调;二是承担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职责;三是承办农、林、水、农机、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四是承担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五是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侨务、残联等职责;六是承担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老体协、关工委等职责;七是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全面推进。调结构促发展,经济发展势头强;抓管理保稳定,平安和谐彰幸福;优服务惠民生,社会管理树形象。
2.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协力搞创建,卫生城市国检传捷报;倾力助开发,征地拆迁及重点项目推进良好;全力促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3.转变作风,夯实基础,着力加强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开拓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思想宣传工作;深化为民务实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街道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农业综合服务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截至2014年12月,街道机关有人员58人,其中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9人,退休1人,聘用人员15人、遗属2人,借调人员1人。社区有人员361人,其中:社区书记5人、主任5人、副书记和副主任7人、社区工作者25人、大学生村干部1人、居务监督委员会15人、民兵营长5人、残疾人联络员5人、残疾人康复员5人、民宗委信息员5人、高龄老人协管员5人、社区团工委书记5人、社区妇女主任5人、社区调委会主任5人、信访工作人员5人、社区综治员5人、城乡一体化调查户及辅导员12人、科普宣传员5人、防震减灾联络员6人、村镇建设协管员5个、农科员5人、村兽医10人、林管人员5人、管护人员10人、三晏公路管护员5人、食品药品安全员5人、保洁人员85人、居民小组干部100人。现有车辆11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翠峰街道决算总收入155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53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67万元,占总支出的88.75%;项目支出17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翠峰街道机关、各中心(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4.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6.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油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翠峰街道机关、各中心(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晏官屯社区苗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王三屯社区桂家屯基础设施建设。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纪工委等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专干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3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各类社会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医疗卫生支出42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各类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70万元,主要用于各社区城市保洁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278.03万元,主要用于晏官屯苗族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七)交通运输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18.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经费。
(十)其他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桂家屯基础设施建设。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翠峰街道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翠峰街道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翠峰街道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日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翠峰街道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40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1. 翠峰街道办事处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翠峰街道办事处2014年收入决算表
3. 翠峰街道办事处2014年支出决算表
4. 翠峰街道办事处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翠峰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