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 643.64万元,本年收入1620.37万元,本年支出1924.94万元,年末结余1668.48万元(其中:项目结余1668.48万元)。
二、你单位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35万元,本年支出30.35元,年末结余4.65万元。
三、你单位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
四、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调整预算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五、各单位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在开发区官网上公示相关内容,上报的内容上缴财政一份留存。
附件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附件二: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三: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附件四: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附件五: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