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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8-18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开发区有关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编制开发区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研究部署管辖范围内城市、城镇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助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发区城市、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路灯、亮化等容貌的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承担推进开发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开发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承担开发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占道许可职责;承担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职责;环境卫生审批许可;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抓好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

2、统筹规划全年工作,合理分解、细化、量化目标任务。

3、完善执法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

4、深入开展区域内环卫工作。

5、试点处理小区违章建筑。

6、加强规划审批后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

7、完善建筑工地档案基础数据管理。

8、协调规范城市管理,授权街道分级分区管理。

9、协调推进三个军事项目。

10、做好部门协调配合、提供优质服务工作。

11、完成好管委会赋予的工程建设任务及随机工作任务。

12、提升人居环境,推进“四城联创”工作。

13、完成好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借用人员5人,协勤人员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无离退休人员。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总收入176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5.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92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7万元,占总支出的12.42%;项目支出1687.22万元,占总支出的87.5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7.2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开发区辖区内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11条主干道、7条次干道,总面积104.592万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费963.96万元。

2、环卫设备购置费347.96万元。包括环卫转运车126万元、垃圾压缩设备150万元、环卫三轮车71.96万元。

3、文化围挡建设工程320.81万元。

4、执法局办公室租赁费10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3万元。

6、劳务费19.50万元。

7、办公费6.26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12.25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72.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0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资本性支出3.93万元。包括电脑、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购置费。

4、项目支出1687.22万元(详见部门决算总体情况中的项目支出情况)。

(二)其他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劳务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5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15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城管执法、环卫相关工作、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投资公司考察项目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