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 |
编制单位: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22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0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