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西城街道关于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责
街道党工委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领导街道的全面工作,对街道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围绕街道的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讨论决定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干部的培训、选拔、考察工作,认真培养街道、居委会后备干部,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街道工作、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街道办事处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监督爱护公共财产;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依法在辖区开展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双拥、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及征兵等工作,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搞好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所负责区域的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等工作;办理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辖区文化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系列文体娱乐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向管委会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人民群众服务工作;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职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监督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 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监督、检查本区域内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对本区域内的重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公共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协助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督促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指导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选举工作;承办辖区内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事项,组织代表联系选民;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街道纪工委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街道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法规、政策的情况;制定街道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和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街道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警示教育;负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辖区内违纪案件,调查街道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案件的处理;受理本街道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承办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5年主要工作
(1)抓队伍建设和管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团结协作,增强凝聚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2)推动安置小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报批、分步实施、逐步达到的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安置小区建设。
(3)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保障项目落地。全力以赴完成长征路鲍花段及窦家冲拆迁的扫尾工作。力争完成上海盛华项目770余亩土地权属确认、地面附着物评估、兑付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工作;云南工投项目249.7亩土地权属确认、地面附着物评估、兑付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工作;做好红云红河仓储及打叶复烤异地技改项目的服务工作;龙潭大道涉及35户房屋拆迁。适时启动:开发区低丘缓坡二期、三期2659.57亩(湛大屯社区片区)地面附着物评估。开发区一至六号地块,地面附着物评估、兑付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工作。白泥坡中村、下村整村拆迁。钱家坡老村整村拆迁。中央商务区东村五队整村拆迁。
(4)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全力做好信访维稳。抓综治维稳保社会稳定;抓联调联处促信访积案化解;抓法治创建显公平正义。
(5)建机构、夯基础,抓安全、促发展。根据街道“三定方案”和麒麟区组建副科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监站)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建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四防安全、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农村自建房(含危房)、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洪度汛”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6)明确目标,有序推进,确保“四城联创”顺利开展。全面巩固扩大卫生城创建成果。开展好卫生常态化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快速有序完成园林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开发区创园办做好创园宣传工作和行政区划内西苑社区白牛、张家凹、涝地、鲍花和冯官桥社区钱家坡等5个安置小区的增绿补绿工作;按开发区创园办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行政区划内单位做好园林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创园档案资料。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城创建任务。严格按照开发区平安城创建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攻坚克难开展文明城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切实做好开发区党工委安排的善行义举、道德讲堂、身边好人、文明指数测评、志愿者服务、文明单位(社区、小区)创建等各项工作。
(7)分析成因、疏堵结合,强化违建管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争取从思想源头杜绝违章建筑现象。分析既成违章建筑成因,做好疏导和排解工作。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切实管早、管小、管牢,疏堵结合、常抓不懈。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空档、不存侥幸,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清理一片、巩固一片。
(8)认真开展集体经济试点,拓展居民致富渠道。继续推进西山社区上中屯经济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快速建设单元房,解决人居难题。第二阶段:引进经济实体,发展集体经济。预计用3至5年时间,在确保发展用地不出让,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对预留的34.53亩发展用地,采取开发区帮助招商引资与居民小组自己寻找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引进项目。所引进的项目遵循投资少、风险小、占地少、无污染原则,以土地出租或入股方式,充分利用发展用地,获得收益。同时让居民参与学习管理及经营方法,为今后的自主发展做准备。逐步壮大集体经济,用于小组的后续发展。第三阶段:借势外围软环境,致力长足发展。按照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借势趣景山谷主题公园等项目的建设,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确保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
(9)切实关注民生,为百姓谋福祉。扎实做好就业,强化民生之本。依托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厅搭建劳务产业信息平台和劳务产业服务平台,紧紧围绕“居民持续增收、社区和谐发展”总体目标,着力强化失地少地居民就业培训和转移输出工作,实现劳务经济稳步发展。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劳动力转移指标。做好小额信贷工作。加大保障力度,夯实民生之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平化,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推进社会事业,扩大民生之福。强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水平,重视计生、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龄等工作,加强文化体育工作,加大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小广场建设力度,丰富群众生活,全面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10)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快速完成西苑社区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实现街道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11)认真落实项目包保,全方位做好服务。根据开发区分配的重点产业包保项目,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保姆式全程跟踪项目。从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开始,街道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建立服务台账,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门式经常深入项目。定期不定期经常深入项目一线,了解项目进度,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跑步式努力推进项目。积极协调开发区各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快速推进。
(12)切实抓好“三农”工作。以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为重点,发展农村经济;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载体,提升农居环境。
二、街道基本情况
西城街道位于城西部,驻地城三江大道边(市工商局旁边),东与建宁街道接壤,南与廖廓街道毗邻,西北与马龙县通泉办事处相连,北与翠峰街道大道为界。体制几经变迁,1984年为西山区,1987年改为西山乡,2004年7月与开发区“政区合一”,2004年11月成立西城街道办事处,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合署办公,2008年2月全面履行街道职能,2013年12月应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原西城街道划分为西城、翠峰两个街道。
西城街道国土面积63.78平方公里,行政管辖范围西苑、冯官桥、湛大屯、西山、大海哨5个社区,30个居民小组。2014年底,总人口32316人,其中户籍人口16581户27392人。耕地面积7726亩,人均仅0.38亩。年平均气温14.5°C,平均海拔1860米。
体制调整后西城街道内设“一办四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综治维稳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街道纳入2015年预算编报单位1个。街道机关实有人员69人,其中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4人,退休9人,街道办事处临时聘用人员17人、遗属1人,借调入人员1人,借出17人。社区工作人员有362人。实有车辆11辆。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8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82 万元。
部门预算总支出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06%,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7.9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636万元;“3013款—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7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万元,有车辆11辆 。
五、2015年部门预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2015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2015年公共预算收支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4月15日
附件3 | |
西城街道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西城街道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支出预算表 | ||||||
0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内容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款项类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人员经费 | 157 | 157 | 157 |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文化站人员经费 | 12 | 12 | 12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劳保所人员经费 | 12 | 12 | 12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村镇所人员经费 | 24 | 24 | 24 | |
2150601 | 行政运行 | 安监站人员经费 | 12 | 12 | 12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民政所人员经费 | 12 | 12 | 12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计生办人员经费 | 39 | 39 | 39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农业综合站人员经费 | 130 | 130 | 130 |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林业站人员经费 | 59 | 59 | 59 |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失业保险缴费 | 2 | 2 | 2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工伤保险缴费 | 3 | 3 | 3 | |
2080305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生育保险缴费 | 2 | 2 | 2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行政单位医疗补助 | 20 | 20 | 20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 | 20 | 20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社区及村组干部人员经费 | 89 | 89 | 89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费 | 13 | 13 | 13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经费 | 16 | 16 | 16 |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民族宗教联络员 | 1 | 1 | 1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团总支书记补助 | 1 | 1 | 1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妇女主任补助 | 1 | 1 | 1 | |
2030607 | 民兵 | 民兵补助经费 | 1 | 1 | 1 | |
2040204 | 治安管理 | 调委会主任工作 | 1 | 1 | 1 | |
2040204 | 治安管理 | 社区综治员经费 | 2 | 2 | 2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残疾人联络员及康复员经费 | 1 | 1 | 1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农科员补助 | 2 | 2 | 2 |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林管员护管员补助 | 1 | 1 | 1 | |
2140106 | 公路养护 | 铁路护路员补助 | 1 | 1 | 1 | |
2200499 |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 地震宏观联络员补助 | 1 | 1 | 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村镇建设管理所村镇协管员工资 | 1 | 1 | 1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党工委日常工作经费 | 10 | 10 | 10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人大工作经费 | 3 | 3 | 3 | |
201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政协工作经费 | 2 | 2 | 2 | |
2011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纪工委工作经费 | 5 | 5 | 5 |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办事处工作经费 | 10 | 10 | 10 | |
2013105 | 专项业务 | 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 10 | 10 | 10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农村工作及中心工作经费 | 10 | 10 | 10 |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 | 10 | 10 | 1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培训及会议费 | 10 | 10 | 10 | |
2010107 |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 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 6 | 6 | 6 |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2 | 2 | 2 | |
2010204 | 政协会议 | 政协委员活动经费 | 1 | 1 | 1 | |
2010299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政协履职经费 | 1 | 1 | 1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定额公用经费 | 5 | 5 | 5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部门接待费 | 2 | 2 | 2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车辆养护费 | 9 | 9 | 9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工会费 | 3 | 3 | 3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青少年及妇女活动专项经费 | 2 | 2 | 2 | |
2040204 | 治安管理 | 基层综治专项经费 | 3 | 3 | 3 | |
2040211 | 禁毒管理 | 禁毒专项经费 | 1 | 1 | 1 | |
2060799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科普专项经费 | 5 | 5 | 5 |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文化站公务费 | 1 | 1 | 1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劳保所定额公务费 | 1 | 1 | 1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计生办定额公务费 | 1 | 1 | 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村镇所人员定额公务费 | 1 | 1 | 1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农业综合站人员定额公务费 | 4 | 4 | 4 |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林业站定额公务费 | 2 | 2 | 2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民政所公务费 | 1 | 1 | 1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社区小组公务费 | 32 | 32 | 32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职工福利费、职教费 | 6 | 6 | 6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行政离退休 | 55 | 55 | 5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缴费 | 32 | 32 | 32 | |
合计 | 882 | 882 | 812 | 70 |
附件3 | |
西城街道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